鸡泽县教育体育局鸡泽县(毛遂中学;第一、第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燃气管道工程项目
鸡泽县(毛遂中学;第一、第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燃气管道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鸡泽县(毛遂中学;第一、第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燃气管道工程项目
文件编号:HBGZ2016-0045
采购人名称:鸡泽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人民路7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先生 手机:136033011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昊 0310-6023229转8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地点:毛遂中学、实验中学、实验一、实验二小学
工期:10日历天。
招标规模:锅炉房燃气管道铺设。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3)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6)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备注: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5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陈昊
联系方式: 0310-6023229转806
传真电话: 0310-3168995
本公告发布媒体:鸡泽县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