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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项目编号:2016-01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 佳

项目联系电话:021-62267733-6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方式:倪宏杰/021-54679568-100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 佳/021-62267733-65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采购人)的委托,对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2.项目编号:2016-0156

3.采购内容、分包及相关要求:

纳入本次招标的发票品种为24种,共设6包,其中:第2、4包需由2个投标人/包共同中标;第1、3包需由3个投标人/包共同中标;第6包需由4个投标人/包共同中标。对于多个投标人共同中标的包,该包总的印制数量平均分配给各中标人。

所有投标人均必须投报其中的5个包件(包号可任选)。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包数为2包,若有投标人评分入围的包数超过2包的,按包号先后顺序取前2包中标,同时不再进行以后包件中标推荐。如出现总评分并列的情况,依次以报价、票样质量单项评分高低决定排名。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需取得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的《发票准印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持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到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参加本项目报名(事前需联系,联系人:朱佳,电话:021-62267733-653),过时不候。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的《发票准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1日10时00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至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57号底楼大会议室

八、公告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人:倪宏杰

电话:021-54679568-1008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联系人:朱 佳

电话:021-62267733-653

传真:021-6226089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投标人需取得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的《发票准印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2日 09:30 至 2016年02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1357号底楼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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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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