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广播电视台照相机、摄像机采购公告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范县广播电视台照相机、摄像机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ZGK(2016)006号
二、招标内容:照相机、摄像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 600000元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2月19日----2016年2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范县财政局办公后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15:30点。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2016年3月11日下午15:30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八、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注有经销广播电视设备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著作权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并需出示著作权方的著作权证书原件;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 3、报名领取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缴纳保证金证明。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采购中心。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三日,书面通知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开户银行与账号:邮储银行范县人民路支行 941003010002226668,户名: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账汇款。
注: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人:杜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7979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