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装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1年河南省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装备项目,招标人为淅川县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标段、第六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
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1年河南省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HN-LDZB【2015】103004001;
2.2二次招标内容(具体要求及参数等均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办公家具及医用病床;
第六标段:检验器材(双目显微镜、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高压灭菌器、妇科检查床等;
2.3招标范围:各标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的全部工作。
2.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3供应商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销商;
3.4投标人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3项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第三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507633550
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49号绿云高层2号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22552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