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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县2015年富官庄镇范家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沂水县2015年富官庄镇范家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侯书记

联系电话:13953978931

联系地址:沂水县富官庄镇通达路

二、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549872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63-1号

电子邮箱:zhang_quan20@163.com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富官庄镇范家庄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LYZCZB-YS-2016-003

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33

四、招标内容:

沂水县2015年富官庄镇范家庄县级投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需递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直至项目终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4)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5)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材料原件查验,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2015年富官庄镇范家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311日下午1500分,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沂水县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沂水县双城路9号)。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03月10日下午15: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5年富官庄镇范家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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