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消防及电梯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消防
及电梯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通渭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消防及电梯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SBXGK-1550
2、招标内容: 电梯1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 32.65万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前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电梯制造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客梯)制造许可证A 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
(4)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级;
(5)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6)负责本项目的电梯安装负责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19日~2016年2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2406号502室)公开发售。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前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电梯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客梯)制造许可证A 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供应商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本项目电梯安装负责人的特种设备操作证;
③ 供应商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 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不寄售,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需另付人民币50元/份)。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14:30分前递交至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2406号502室)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0日14:30分在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2406号502室)。
9、招标人: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932-5551012
10、代理机构: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2406号502室
联 系 人:郑永霞
联系电话:0931-8375796
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