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房山区环境建设市级重点项目—京石二通道沿线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由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拟建的2015年房山区环境建设市级重点项目—京石二通道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6】024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房山区京石二通道沿线,北起青龙湖镇,南至张坊镇,途经阎村镇、城关街道办事处、石楼镇、韩村河镇、周口店镇、长沟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具体内容包括绿化、庭院工程,给排水及围墙和美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1.2建设地点:房山区;
1.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
1.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具有协会颁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②外地进京企业应当具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
2.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2.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
2.6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与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多于三家(含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2月25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
(3)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进京企业安全员应当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完全按照2.5条内容的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847
联 系 人:王玉伟、李小川、何术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