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政和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政和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5FW020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政和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资格商家数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服务时间 子包一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商 5家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费 。 每年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3年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3 年 子包二 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商 3家 每年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3年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子包一: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②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市政道路工程和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市政专业相应的高级工程师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①或②要求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按“格式16”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子包二: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综合设计甲级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或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按“格式16”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关于本项目联合体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两个子包,均允许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若市政设计单位和公路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可任选其一作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勘察单位为成员,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 3、一个勘察单位既可以与市政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也可以与房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与本项目两个子包的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勘察单位在同一个子包里,只允许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22日 至 2016年03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9时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15日9时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电话:84612339 |
传真:84612339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联系人:胡工 | 联系电话:18602029192 |
传真:86687589 | 邮编:510013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伍工 | 联系电话:1375180832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