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明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明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宁明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宁明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DYZC-2016-(N)03
采购内容:宁明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有从事环境评估经营范围类的供应商。
三、截标、开标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9 日下午15时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2月18日至2016年 2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必提供资料: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规定及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有效的查询回执报名及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注: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具的授权书,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 18 日~2016年2 月24 日(正常上班时间)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原件、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递交上述全部报名资料且有效的方可报名并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六、投标咨询:
采购人: 陈华明 联系方式:0771-8626101
采购代理机构:黄工 联系方式:0771-5533823
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等媒介上发布。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