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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边界防护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1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边界防护系统建设的招标公告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边界防护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512015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边界防护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373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唯一)、售后服务书。投标产品为:单向光闸(中端)、单向光闸(低端)、WAF防火墙、堡垒机、综合安全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18日起至 2016年2月23日(每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3日(每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套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9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人:邵成浩
联系电话:024-2269610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丽岛路46-1号二层
项目联系人:高坤
联系电话/传真:024-83733916-85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2-18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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