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盐业集团杭州盐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研发生产基地化妆品车间及品种盐厂房净化工程(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盐业集团杭州盐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综合研发生产基地化妆品车间及品种盐厂房净化工程(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6025(重新招标)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净化结构装修部分、净化空调通风部分(含自动控制部分)、除尘排风、照明电气部分、动力配电部分、组合式空调机组、风冷模块机组,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3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13:3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一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13:3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一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9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银行账号:1901580104002512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1-85107695
传真:0571-85173262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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