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平顶山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 平顶山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下称“发改委”)“关于推进宝丰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平发改城市函[2015]7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宝丰县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项目编号:ZJLZHB-2016-0218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根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初步选址位于宝丰县白塔营村和草庙陈村以南、栾庄以北,占地面积为54872m2,约合82.32亩。本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1200t/d,建设6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及12MW汽轮发电机组2套,二期规模总共达到2400t/d。项目全生命周期:30年(含建设期2年)。投资概算:本项目一期总投资约为57481.69万元。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2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3.2.1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不允许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2.2 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确保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2.3业绩经验要求:
申请人具有运营或在建平均日处理规模1200吨(含)以上在大陆境内垃圾焚烧发电的项目经验,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应为机械炉排炉,且在该项业绩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3.2.4企业信誉: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3.2.5法律要求:
自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由于申请人的直接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项目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且没有因任何重大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招致诉讼。
申请人须确保不属于无力清偿债务者,不处于破产或清算状态,其财产不处于被法院查封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强行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3.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正本中附原件,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资格预审办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信息
4.1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6年2月19 日至2016年2 月25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及胶装好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5.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3 月 15 日 上午9:00。
5.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宝丰县西环路南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6525299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张女士
电 话:18317628022 0375-875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