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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申请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信阳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申请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信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申请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信财竞争性谈判【2016】002号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与要求及配置要求。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
2.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6年 2 月 18 日至2016年 2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信阳市百花园西侧)。
4.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定于2016年 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冯科长
联系电话:0376-6521622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6-7639729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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