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莲花河滨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二期)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
莲花河滨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二期)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莲花河滨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二期)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内西街1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北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2654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报名人数超过7家为资格预审,不超过7家(含)为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含)及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质、人员、技术、设备、修复场所;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61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612
联系人:李北辰
联系方式:68265455
传真:(010)68265545
备注:请前来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 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3年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1个(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6、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7、(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8、以上资料原件当场检验,复印件留存,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近三年是指2013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17日,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已完工的投资额 7000 万以上的类似工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