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承检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GS-FW-1601】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S-FW-1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州市工商局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项目一项(具体数量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子项1:人民币180万元、子项2:人民币270万元、子项3:人民币115万元、子项4:人民币65万元 抽检时间:2016年3月至12月,承检方应从实验室接收样品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资格供应商项目,投标人首先需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各子项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获得优先选择该子项中标志愿的权利,成功选取中标志愿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具备计量认证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检测商品质量工作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能独立承担商品质量抽检任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投标人须携带1-4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2月19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3月9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19日 至 2016年03月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
联系人:邓科 | 联系电话:020-85596566 |
传真:020-85596566 | 邮编:5106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32315557、32315530 |
传真:32315557、32315530 | 邮编:51062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董先生 | 联系电话:32315557、3231553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