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13: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2016年1月28日发布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YZB[2016]010)作如下更正:
2016年1月28日发布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YZB[2016]010)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
1、2015年度业务收入: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设计业务收入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是指各投标人依法缴纳的2015年度营业税(增值税)税单复印件,以投标人每月缴纳的企业营业税(增值税)缴税基数全年累计数为依据),年度业务收入100-200万元得1分,200-300万得3分,300万以上得5分,100万以下不得分。
1、2015年度业务收入: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设计业务收入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是指各投标人依法缴纳的2015年度营业税(增值税)税单复印件,以投标人每月缴纳的企业营业税(增值税)缴税基数全年累计数为依据),年度业务收入100-200万元得1分,200-300万得3分,300万以上得5分,100万以下不得分。
现变更为:
1、2015年度业务收入: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业务收入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是指各投标人依法缴纳的2015年度营业税(增值税)税单复印件,以投标人每月缴纳的企业营业税(增值税)缴税基数全年累计数为依据),年度业务收入100-200万元得1分,200-300万得3分,300万以上得5分,100万以下不得分。投标人需计算出收入总额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2015年度业务收入: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业务收入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是指各投标人依法缴纳的2015年度营业税(增值税)税单复印件,以投标人每月缴纳的企业营业税(增值税)缴税基数全年累计数为依据),年度业务收入100-200万元得1分,200-300万得3分,300万以上得5分,100万以下不得分。投标人需计算出收入总额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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