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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2016年泉三高速南惠支线丰州段两侧一重山造林更新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10: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泉三高速南惠支线丰州段两侧一重山造林更新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泉三高速南惠支线丰州段两侧一重山造林更新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YQZ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

联系方式:苏先生  133385852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05952896290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2016年泉三高速南惠支线丰州段两侧一重山造林更新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6001

2、项目名称:2016年泉三高速南惠支线丰州段两侧一重山造林更新及服务采购

3、本项目采购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8336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节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造林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 2 月25日(5个工作日)止,为招标文件提供(发出)和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及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公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含电子版、纸质、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10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2016年310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递交样品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60444404 进行投诉。

采 购 人: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3385852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曾先生、许小姐

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邮箱:fjzyzb@163.com

传    真:0595-22556633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343010182600129129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60383900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造林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8日 10:08 至 2016年02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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