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自来水公司县城二次供水改造项目购置泵站设备材料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JZFCG--20160009
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永吉县自来水公司县城二次供水改造项目购置泵站设备材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具有能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二次供水改造项目购置泵站设备材料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生产此次政府采购水泵成套设备生产厂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覆盖自动给水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及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无负压供水设备具有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符合CJ/T265-2007或CJ/T303-2008标准的检验报告。主要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家相关专利证书。有独立服务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及系统整合传输能力。有二次供水泵站改造经验及业绩,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各项资质证书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报名前到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初审确认后,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回执单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报名登记的,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供应商没有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其他方式弄虚做假、骗取中标、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有上述情况发生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八、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8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恕不接受。
九、货物送达地点及付款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预留质保金5%。
十、索取文件地点: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及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3--16时(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需提供邮箱号)。
十三、现场踏查时间: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于 2016年2月29日上午8:30分到永吉县自来水公司门前集合,永吉县自来水公司组织报名投标人现场踏查,各厂家根据每个泵站情况和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二次供水设计方案(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下午1时30分。
十五、开标时间:2016年3月15日下午1时30分。
十六、开标地点:永吉县政府二楼212开标室
十七、联系单位: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云鹤 孙志伟
联系电话:0432--64239123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号县政府二楼210
采购单位:永吉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苏力军
联系电话:0432-64223253
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