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国省道智能交通增设科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国省道智能交通增设科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国省道智能交通增设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6010
三、采购项目情况:本项目共分2个包: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移动警务室 |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包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移动警务室”生产或销售;产品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流动警务室(汽油)”试验报告和“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等相关系列)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和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警务室或相关系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必须为A+B级别 注:A:搬运车 B:蓄电池观光车); 3、包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贰级及以上);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万元 |
2 | 卡口和信号机 | 65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02月18日—2016年02月24日08: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3.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验报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上述证件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109号
联系人:高科长 联系方式:0533-213921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0533-6219833
邮 箱:sdtc0533@163.com
发 布 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