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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河庆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河庆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河庆路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投标报名,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

工程名称: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河庆路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

工程规模:东起海昌路、西至海宁路,修建道路3400米,铺装人行道,铺设雨水管线,铺设污水管线,安装LED路灯等。本项目勘察设计费计划投资共约129.64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河庆路改造工程勘察,计划投资约15万元;

第二标段为河庆路改造工程设计,计划投资约114.64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可同时中两个标段。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勘察招标范围为实施河庆路改造工程勘察,第二标段设计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方面所有内容及技术服务。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拟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师(或岩土)注册证书。

   3、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二级(含)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2月19日、2016年2月22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注:1、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46—8338187  15305460672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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