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尚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尚志市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尚志市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Y-151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33238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尚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尚志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1-53323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先生0451-5557610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包 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1 | 第一包 | 特种设备及办公设备 | 2420762 |
2 | 第二包 | 刑侦设备 | 1128712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的,报名将不予受理)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4.94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2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上述材料应与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信息一致,否则报名将不予受理)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时应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的,报名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