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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月月唱大戏”公益演出采购一标段、三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09: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霸州市2016年度“月月唱大戏”文艺演出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701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文广新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区益津中路27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867878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2-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2-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 (廊坊市爱民东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周各庄新村6号楼2单元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组织戏曲演出为主要业务,有承担政府惠民演出服务经验、与省级及以上戏曲院团有良好合作关系的演出经纪公司;(2)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排练场地证明材料;(4)演出服务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器材齐备(灯光音响、道具布景、服装化妆、字幕、特效等),且能够协调相应的院团(具有梅花奖演员、国家一级演员、国家一级演奏员等国家级奖项人员)进行演出。三标段:(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综合性演出为主要业务,有承担政府惠民演出服务经验的综合文化公司;(2)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排练场地证明材料;(4)演出服务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器材齐备(灯光音响、道具布景、服装化妆、字幕、特效等),且能够协调相应的院团(具有知名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家一级演奏员、国家二级专业演员等国家级奖项人员及县市级获奖演员)进行演出。●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联 系 人:李震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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