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交通治理电子警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09: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安平县交通治理电子警察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23120060001
项目联系人:庞兆立
项目联系电话:0318-7916660
采购人: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13278999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大陆裕丰H座3单元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7916660
预算金额:1913.10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2-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2-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路)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2.具备安防壹级资质证书并在河北省公安厅备案,(外省企业须出具衡水市公安局备案证明);3.具备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4.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主要设备(高清抓拍单元、网络存储设备、终端管理设备、管理平台)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高清抓拍单元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企业简介、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划分为一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安平县交通治理电子警察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23120060001
项目联系人:庞兆立
项目联系电话:0318-7916660
采购人: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13278999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大陆裕丰H座3单元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7916660
预算金额:1913.10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2-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2-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路)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2.具备安防壹级资质证书并在河北省公安厅备案,(外省企业须出具衡水市公安局备案证明);3.具备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4.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主要设备(高清抓拍单元、网络存储设备、终端管理设备、管理平台)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高清抓拍单元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企业简介、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划分为一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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