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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手机取证系统(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手机取证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1510020016
项目联系人:赵国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5-7683627
采购人: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7683627
代理机构: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8626839
预算金额:34.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2-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2-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要求30万元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及软件开发)之内,通过招标人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取证
备注: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所需:手机取证系统1套、取证塔1套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最高限价:叁拾肆万壹仟元整(RMB341,000元)。采购用途:取证供货地点: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要求30万元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及软件开发)之内,通过招标人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得:凡通过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得,不办理邮购、自带U盘不提供纸质版。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11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至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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