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0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易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23220020003
项目联系人:王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易县商务局
采购人地址:易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269199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18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2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2-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2-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商务、电商服务或网上销售等,拥有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须提供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的证明材料)3.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提供电商培训类合同一份。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明材料(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电商培训合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商务、电商服务或网上销售等,拥有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须提供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的证明材料)3. 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的快递配送体系及运营能力,并具有整合利用现有快递企业的能力。(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明材料(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12035
项目名称:易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23220020003
项目联系人:王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易县商务局
采购人地址:易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269199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18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2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2-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2-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商务、电商服务或网上销售等,拥有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须提供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的证明材料)3.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提供电商培训类合同一份。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明材料(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电商培训合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商务、电商服务或网上销售等,拥有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须提供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的证明材料)3. 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的快递配送体系及运营能力,并具有整合利用现有快递企业的能力。(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明材料(公司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服务平台或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主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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