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市民主路(桂林路-城北大道)建设项目K0+019.076-K0+560段工程施工(KLGGGG2015196)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7 18: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民主路(桂林路-城北大道)建设项目K0+019.076-K0+560段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投资[2013]7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民主路(桂林路-城北大道)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540.924,宽4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合同估算价:1800元。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定额工期240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贵港市民主路(桂林路-城北大道)建设项目K0+019.076-K0+560段工程项目路基石土方、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沿线设施及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等,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无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21820162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2182016224(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2000.00【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3119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定按贵政办【20143号文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的申请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及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7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审核按贵政办【20143号文规定执行,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审定的工程价款超出合同价款部分,下浮一定比例结算。单个项目超出200万元及以下的,下浮8%。在此基础上,以1100万元为一个等级,每增加一个等级,下浮率提高1个百分点,下浮率最高不超过16%工程款支付至审定后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的5%预留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在扣除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费用及扣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各种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如有)后,将剩余的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及其网站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19109

12. 联系方式

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管理大厦9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171722

    编:537100                                  编:537100                     

人:小姐                               人:先生                     

    话:0775-4295057                            话:0775-4563700                

    真:0775-4295102                            真:0775-456668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LZH2515@163.com           

 

201621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