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乱清理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KXZJ-NB2016-008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乱清理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乱清理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一、 项目编号:KXZJ-NB2016-008
交易登记号:16CG020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一 | 三乱清理服务项目 | 三年 |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
二 | 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 三年 |
注:各标段服务期均为三年;合同均为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于各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标段一(三乱清理):
(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环卫保洁经营范围。
标 标段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1)投标人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厨垃圾或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中的任何一个项目;
(2)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车辆停放场所。
本 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2月18日至2016年0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9号窗口(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窗口联系人:房晶; 联系电话:0574-87914626
3、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开标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6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标段一:10000元;标段二:10000元。
2、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3、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8601010010095338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5、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6CG020010),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如:16CG020010-1),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其投标保证金有可能无效。
6、6、联系电话:0574-87913521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高工、欧科 电 话:0574-87918003、8791801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吴芝妙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