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遗体捐献纪念园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遗体捐献纪念园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社会筹集),已到位,招标人为昌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遗体捐献纪念园建设项目施工
2、招标编号:QX1653082
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昌乐县烈士陵园内
4、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800平方米,主要进行混凝土浇筑,外挂大理石和地面铺装建设等,项目预算1023043.40元。
5、计划工期:项目拟于2016年3月11日开工建设,4月5日建成使用。
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管理职务,目前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施工阶段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目前没有被限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潍坊市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潍坊市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政府采购网和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0536-6255052
招标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永奎
联系电话:0536-6131979
邮 箱:qxqz0536@163.com
日 期: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