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反恐基地)室内外训练设施、器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7 15: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反恐基地)室内外训练设施、器械项目”已由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红河州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6-3-051
2.2建设地点:蒙自市文澜镇白路脚村委会玉屏村西北侧。
2.3预算资金:5096650元。
2.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交货及安装调试。
2.5招标范围:低桩网、2.4米高墙、空中软网、高架速降、荡绳、高栏、爱尔兰高板、警用弧形云梯、战术攀爬楼--18、彩虹桥--特警专用、安全装备、高空心理行为训练架体、机降训练TOWER、溜索、安全装备、四米墙、信任背摔、模拟电网、训练场围网、轮胎、圆木、移动式室外篮球架、商用跑台、体能训练椭圆机、警用体能车、攀爬训练器、360体能专项(TRX)、三维史密斯机、小飞鸟、平卧推架、可调式腹肌板、可调式哑铃椅、排式哑铃架、散打垫子、散打比赛记分牌、铜锣、散打护具、散打服、拳击人、拳击架、电动液压篮球架、乒乓球台、乒乓球台挡板、移动式羽毛球柱、移动式羽毛球场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全年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18日至2016年02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红河州公安局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何建光
联系电话:139880093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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