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201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
会议定点服务场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需求、预算金额、其他要求:
1、项目内容: 201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公开招标采购;
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会议定点服务场所资格采购。
4、其他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项目相关需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2015成立的新公司,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仍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即2012年12月-2015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营业场所在龙湖区行政区域内,并具备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大会议厅1个或以上和中、小会议厅若干个,且具有一定的住宿及会议接待能力的旅业单位。
3、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02月17日起至2016年02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6年03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3、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8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6165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2月17日起至2月23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