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尧山至栾川至西峡段(平顶山市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尧山至栾川至西峡段(平顶山市境)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尧山至栾川至西峡段(平顶山市境)PPP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现对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尧山至栾川至西峡段(平顶山市境)PPP项目(简称“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咨询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尧山至栾川至西峡段(平顶山市境)PPP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政府采购编号:PZC2015-6190Ag-52523
四、项目概况、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尧栾西项目起点位于鲁山县赵村顺接郑尧高速公路,向西经过车村、庙子后转向西南,经西峡太平、双龙、五里河,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继续前行与国道G312交叉,到达项目终点。平顶山境26公里,建设投资约36.6亿,占地2909亩,征地拆迁费用约1.9亿元。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其中尧栾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栾西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2、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次采购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中标人及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建成通车后,以收取的道路通行费等经营收入作为项目回报,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形式对项目可行性缺口进行补贴。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依法移交给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建成运行或正在建设的高速公路类似项目业绩(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证明或特许经营协议为准),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80亿元的类似业绩,且有特大型或者复杂桥梁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2、申请人资产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
3、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2年-2014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
5、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同时未被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平顶山市财政局禁止进入平顶山市工程建设市场或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成为本次项目的申请供应商。
9、市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市政府不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的设立;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原件,备2套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00-9:30之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资格预审评审后,招标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十、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交通大厦
联 系 人:詹飞
联系电话:0375-2658530
招标咨询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中段76号
联 系 人: 田真 王姣
联系电话: 0375-4995888
传 真: 0375-4991888
邮 箱: guoxinzhaobiao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