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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河南总队测谎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7 14: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警河南总队测谎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武警河南总队就测谎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河南总队测谎仪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WJ—2016—1616—A004。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 1台测谎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包段划分:单一包段。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5、由企业注册地区(县)级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所投产品必须经过公安部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 2月 17日至2016年 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武警河南总队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所投产品必须经过公安部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3月15日下午15: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警河南总队军需物资处二楼会议室(郑州市熊耳河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武警物资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总队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武警河南总队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22303
如有投诉事项请联系纪检处:郭先生150933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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