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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1、4、5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7 09: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经曹妃甸区财政局批复,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唐曹政字[2016]1号文件批复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项目实施机构

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模式: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监管项目公司;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其中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0%

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新建工程发生费用全部来自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及项目经营期的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

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享有合理使用权;政府拥有项目固定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项目标段划分及总投资:

二期PPP项目共五个标段。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化学产业园区路桥、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09443万元;四标段为中小企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96054万元;五标段为区直部门(住建局、曹发展、城投)道路、绿化、亮化、污水沟改造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12493万元。

3、建设工期:工期2年,20163312018331

4、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2年,项目运营期限8年。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第一、四、五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第一标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141231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或等值外币)、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第四标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截至20141231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第五标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截至20141231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111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以上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以PPP方式(包括BOTBOOTOTROTBOOTBT等)投融资参与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业绩。

5、投标人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

6、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7、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8、已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取得本次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各方至少有一方分别满足投标人资格2345条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5、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六、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2016217日至2016223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到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西侧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399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西侧大厅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监督电话
    1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2、监督部门: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8757178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郑旭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

  话:0315-8820523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11

联系人:李永涛 张宝旺

  话:0315-3203959

 

                         

日期:2016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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