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装备款电子产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装备款电子产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6】02号
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装备款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招标范围:采购一体机(传真、复印、打印、扫描四合一)9台、台式电脑78台、笔记本电脑39台、速录机5台、执法仪10台、复印机1台、财务装订机2台、全自动档案装订机15台、碎纸机20台、照相机15台、摄像机8台,采购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
三、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所投标产品“一体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执法仪、复印机、财务装订机、全自动档案装订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报名时需提供公告发布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产品“一体机” 具有:生产厂商提供的参数证明函原件厂家盖公章;
6、投标产品“台式电脑”具有:中国国家计算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值不低于60万小时证书;整机工作噪声≤20分贝证书;电源通过防雷防电泳认证证书;生产厂商具有CCCS服务体系认证和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提供厂家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产品“笔记本电脑”具有:12万小时平均无故障认证;抗浪涌认证;低于27分贝噪音认证;电源适应性能力认证;以上证书提供厂家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产品“执法仪” 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生产厂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厂家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产品“复印机”具有:产品检验报告;环保认证;节能认证;3C认证;以上证书提供厂家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台式电脑具有:中国国家计算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值不低于60万小时证书、整机工作噪声≤20分贝证书、电源通过防雷防电泳认证证书、生产厂商具有CCCS服务体系认证/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笔记本电脑具有:12万小时平均无故障认证、抗浪涌认证、低于27分贝噪音认证、电源适应性能力认证,执法仪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生产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机具有:产品检验报告、环保认证、节能认证、3C认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59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13233 6016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