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数控、汽修、电子专业实训室设备搬迁安装调试、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德公管采监确[2016]分(委)005号预算执行确认书批准,现就数控、汽修、电子专业实训室设备搬迁安装调试、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r-2016-G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名称、内容、数量及预算价: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机电专业设备保养、搬迁服务 | 包括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专业实训室所有设备的搬迁、安装调试以及设备保养、维修、出新。 | 1项 | 69.65 |
2 | 汽修专业设备搬迁、安装调试服务 | 包括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修专业实训室所有设备的搬迁、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 1项 | 15.215 |
3 | 电子电工专业设备搬迁、安装调试服务 | 包括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子电工专业设备保养搬迁、安装调试服务。 | 1项 | 22.614 |
4 | 设备基坑开挖、浇筑、预埋件、地脚浇筑 | 包括机电楼、综合楼、烹餐楼(共89处) | 1项 | 11.521 |
合 计 | 119 | |||
说明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报价不得超预算。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若该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7日前书面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C.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D.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若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可以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申请表)替代相应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或公证件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原件;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固定资产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方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8日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2-8299115。)
3.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4.户 名: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5.银行帐号:20100014475597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E22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十一、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E229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老师 杨老师
电 话:0572-8282128 0572-8282291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吕 小王
联系电话:0572-8299115传真:0572-8299115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十五、说明
本招标文件所叙,除有特别说明外,均适用于所有标项。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附件信息 |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