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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鹿寨县寨头桥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鹿寨县寨头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鹿寨县寨头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位于广西鹿寨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鹿寨县寨头桥为原连通鹿寨至四排公路,按原标准改建,即按漫水桥重建,桥梁长约148米,桥梁净宽7.5米,全宽8.5米。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鹿寨县寨头桥设计

2.3招标范围: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后期协助服务。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初步安排:①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对初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审核后在3月20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成果建设期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备以下二点要求:①具备公路行业设计(公路)级(或以上)资质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以后)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三级(或以上级)公路设计。

3.3投标人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网工程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技发[2011]583号)中有关其它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检察院查询回执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售价750(不含参考资料),上述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37上午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分至930将投标文件交至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鹿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九楼

联系人:陆 工                   电  话:0772-68121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小区5-4号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0772-2690585          

传  真:0772-2691878 

201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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