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留庄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留庄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6]009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留庄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确山县人民政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确山县留庄镇第二初级中学
规 模:建筑面积2223.38平方米(详见图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工 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复印。(备注: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一致,不得更换)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09时00分
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上、确山县政府信息网和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503962998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5890627097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