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乐县同安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同安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编号:2016-GXJTGF-004)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5]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乐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资金及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资金67%、自治区资金10%、县配套资金2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乐县同安镇大里小学校园内(同安镇市场旁)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64.65平方米(其中:教学楼 2414.62m2、综合楼1076.03 m2、附属用房74 m2)
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原资质标准(建市【2001】82号文)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按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平乐县检察院办理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印刷成本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78890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乐县正北街100号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二楼
邮 编:542400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黄日刚 联 系 人:李明文
电 话:0773-7893713 电 话:0773-2899686
传 真: 传 真:0773-289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