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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4: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报建编号:1210208020150344

  招标备案号:1200201602300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16]0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投资[2014]169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建设资金为 7708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立项总建筑面积11608平方米,立项总投资770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四至范围北临津滨大道,东临河东区人民武装部,南临规划新滨道,西临交管局河东支队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共分两个单体,分别为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和门卫,总建筑面积11608平方米,地上9673平方米,地下193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1529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4.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8.7米,地上最高层数8层,地下1层,最大建筑高度41.5米,本项目投资额为7708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保修阶段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6年03月20日 至 2019年11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6年06月01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6年03月20日 至 2016年03月30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12月01日 至 2019年11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2日16时00(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2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2月23日2016年02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佩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人:罗涛 电话:022-84201326
传  真:022-8420192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张轶辰 黄楠 王昊 电话:022-23556656
传  真:022-23556656

  日期:2016 年 2 月 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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