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5: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
延边州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吉林省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就延边州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YBZFCG-201512701
二、项目名称:延边州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项目
三、招标内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注:本次采购不分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2月16日)起至2016年2月24日 16 : 00 时止(投标报名时间截止),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与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获取标书事宜。
七、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 9 :00 时。
八、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首先登录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ybzfcg.gov.cn/net/index.jsp),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书面资料备案。未进行网上和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及未在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九、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 8:50至9: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 9 :00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地址: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00元。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汇款的方式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中心帐户。
十二、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延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402室
联系人: 刘曾俊 刘一达 联系电话:0433-2878802 传 真:0433-8333088
邮政编码:133000
开 户 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户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0790102091015200000163
行 号:314249000302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元协
联系方式:13644337782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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