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铁道警察学院关于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图书馆图书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铁道警察学院关于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图书馆图书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铁道警察学院委托,就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图书馆图书采购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图书馆图书采购

1.2 招标编号:XCZB00-16020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铁道警察学院图书馆普通纸质中文图书采购、外文图书代购服务

2.2预 算 价:约63.6万元

2.4供货期:详见招标技术规格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材图书生产企业或具有教材图书销售代理商资格的经销单位,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且规模较大、经营品种齐全、可供直接选购教材图书的供货商;供应商应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次报名请登录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hnxc.ebidding.net.cn/ebidding,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办理网上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在报名信息填写界面的“附件”一栏,应当以压缩包或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报名资料电子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现场原件审核:

 ①现场原件审核时间:20162162016222,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潜在投标人务必在现场原件审核前完成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

②现场原件审核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2209                                          

③现场需核验以下资料的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售标,潜在投标人现场原件审核通过后,点击购标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即可直接从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中心《在线购标操作手册-投标人》)。

5.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1)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2)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现场原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5.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217201634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售标;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5.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服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371-63976193)。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389:3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  2016389:30时整(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 招 标 人:铁道警察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1

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1980371-63976573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2209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21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