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2016年全自动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2016年全自动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的委托,对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2016年全自动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2016年全自动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全自动清洁船
2.3供 货 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不符拒绝收货。终身免费上门服务,上门安装、测试,保修48小时内到达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具有清漂船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省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2014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具备厂家授权(虚假授权追究法律责任),投标商注册公司为3年以上的公司。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厂家授权书(虚假授权追究法律责任)。另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开标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
联 系 人:李登平
联系电话:0873-4857136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县政府大楼五楼
邮 编:6622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朱巍
电 话:13888642727、18669087672
地 址:昆明市环城南路与民航路交叉口东来大厦23A
邮 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