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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坡镇河道整治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1: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吴川市黄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黄坡镇河道整治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及投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委托书)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黄坡镇河道整治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2、采购内容:黄坡镇河道整治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房屋(含土地使用权)、房屋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吴川市黄坡镇人民政府

3项目投资估算: 884.125 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 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价值货币),净资产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价值货币)。

3、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50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径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投标人(含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双方均)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或增项房屋建筑 工程级以上(含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湛江市辖区外的三级企业必须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 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的要求,投标的企业、法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

9、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 2 17 日至2016年 2 23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海田建材市场I栋321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8)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见附件,独立体无需提供);

(9)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0)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3 9 15 30 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 15 00 分至 15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会议室(湛江市赤坎区海田建材市场I栋32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媒体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川市黄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吴川市黄坡镇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李康发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220639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赤坎一路海田建材市场1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成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63375767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采购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购人:吴川市黄坡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

 

 

联合体协议书

 

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项目名称)投资人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资人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在组建项目公司之前,联合体内部将签订项目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承担本项目的任务。在项目协议书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应与采购人签订特许权协议,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房屋(含土地使用权)、房屋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黄坡镇政府

b.______(牵头人名称)在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为________%_______(成员一名称)在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为_____%

c.项目资本金的分期到位时间。

d.有关收益分配的约定。

e.项目协议书须经联合体各方签署和采购人书面认可后生效。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第5条所述的项目协议书生效后自行失效;联合体牵头人应立即将该项目协议书送交采购人一份。

8.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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