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数据仓库仓内集市及ODS上海自贸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2月16 日
采购编号:2015总行集采231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家开发银行”),就数据仓库仓内集市及ODS上海自贸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年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3年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提供近1-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5)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投标人须具有CMMI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2月16 日— 2月25日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 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6号601室一层接待处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88302103
4.所有投标书应于2016年3月7日 上午8:5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127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定于 2016年3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127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投标人进行述标,述标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88303603_
传 真:8830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