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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资金良辰种植合作社标准化花卉生产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桥区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资金良辰种植合作社标准化花卉生产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桥区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资金良辰种植合作社标准化花卉生产大棚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桥区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资金良辰种植合作社标准化花卉生产大棚项目
2.2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6号
2.3工程地点:信阳市平桥区。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中应含有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专业承包等经营范围;有优秀的技术力量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3.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人须对自己提供的证照、证明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年 2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8日14 时30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6-763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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