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德新区金融大厦A座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金融大厦A座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财政局以长德财采【2016】1号文件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德新区金融大厦A座物业管理项目。
2.2 规 模:综合办公楼62372.789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类型:物业管理。
2.4 招标范围:接待服务、保安服务、收发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其它设备维护维修、弱电管理服务、其它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2.6 项目服务地点:金汇大路与雾海西街交汇处。
2.7 计划服务周期:2016年04月01日—2017年03月31日。
2.8服务标准要求符合 优质服务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物业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物业管理资格证书或相关物业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办理入吉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6)外省企业入吉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德新区管委会1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0431-81188058
电 话: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