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公务用车评估及拍卖定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夏邑县公务用车评估及拍卖定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夏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夏邑县公务用车评估拍卖定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携有关资料报名。
一、项目编号:夏财采购工(2016)006号
二、项目名称:夏邑县公务用车评估拍卖定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
三、项目所在地:夏邑县境内
四、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车辆拍卖服务机构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日期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资质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11:00 分 下午:14:00分-16:30分。
八、报名地点:商丘市长江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华美主题酒店338房间
九、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人:夏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13513703087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 18037071393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