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的委托,对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H2015-298-①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空调设备采购招标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空调设备招标,采购知名品牌空调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一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品牌必须是具有允许商品流通相关资质的知名品牌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历史;保证能获得原厂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应当为所有货物提供厂家标准配置的免费保修期,包括安装调试,维护保修,人员培训等。在保修期满以后,投标人应当以不高于国内市场价格的条件终身提供备品备件和保养服务,费用不计入总价,采购人有权选择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经营专业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本项目行业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3.投标人是所投报空调设备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
4.投标人若不是江门市城区(包括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则必须在江门市城区(包括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以是投标人注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法人单位合作服务形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受委托单位需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经验)。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采购合同并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注:已办理登记备案的供应商请检查登记备案资料是否有效,如无效的,请迅速携最新资料(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登记资料更新事宜,以免影响投标报名。]
2.供应商报名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17:00时止(工作日8:30时-12:00时,14:30时-17:00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报名期限内,已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原登记资料仍有效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到本中心交款或通过投标单位帐户转帐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标书款划到本中心帐户后方可下载标书。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收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新会支行营业部,账号:103705516010005156。转帐时请在转帐单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购标书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同时将银行出具的票据传真到本中心,传真号:0750-6633808、6633809。开标时,凭上述票据原件到本中心开具发票。)
根据新财采〔2010〕14号文件规定,我区从2010年9月1日起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并同时开展采购文件网上下载业务。凡需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先办理供应商登记,具体办理办法见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yjy.xinhui.gov.cn)。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2室)。
九、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xinhui.gov.cn)”上公告。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请点击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3828087773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29号
邮编:529100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50-6633808
传真:0750-6633808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三楼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7号窗口
业务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0-6633831
传真:0750-6633809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408室
邮编:529100
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