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曹庄乡、莱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土地清查和项目勘测招标公告
单县曹庄乡、莱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土地清查和项目勘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单县曹庄乡、莱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土地清查和项目勘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单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单县曹庄乡(曹庄村、荣庄村、谢寨村)、莱河镇(黄六村、陈李庄村),项目规模约计1283.91公顷,总投资约计1800万元。
2.招标内容:单县曹庄乡、莱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土地清查和项目勘测,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工作。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学会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管理部门认定的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须提供其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提供的原件复核后返还,同时所有材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单位: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舜师路157号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868号(茂业百货对过)
联 系 人:韩主任 联 系 人:张女士 段女士
联系电话:0530-4679865 联系电话:0530-5583830 15552342822 18865094611
电子邮件:152750007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