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的委托,组织实施灵武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有关事宜。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以及相关服务递交密封响应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编号:灵财(采)2016009号
二、招标编号:HSZB-2016ZC01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 购 人:灵武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田光君 联系电话:13995396825
地 址:灵武市西平东街
五、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 娟 联系电话:0951-5031788
传 真:0951-5031788 电子邮箱: nx.hs@163.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采购内容简述: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单警执法记录仪 | 部 | 100 | 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八、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
备注:1、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14:30—17: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14:00时整。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14:00时整。
十二、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地 址: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